2020年9月11日《业务信息速递》特刊


为了更好地发挥新晋职级双年奖对营销伙伴的激励作用,鼓励领导人深耕中国市场,在本地市场建立扎实事业根基的同时,凭借全球职级认承方案(以下简称GAR)达至更高职级,自20/21考评年度起,公司将对新晋职级双年奖领取资格作出以下调整:
一、营销经理新晋为创办人营销经理时有机会领取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双年奖
此前公司曾公布,领取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双年奖须历史从未达到该职级及以上。现在公司将针对合资格营销经理领取该职级奖金提供以下放宽安排:
1 适用对象:历史最高曾达营销经理职级,并新晋为创办人营销经理者
2 领取安排:自20/21考评年度起,上述合资格者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将有机会领取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双年奖

如其首次达成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职级时,未能同时新晋创办人营销经理职级,日后将无机会参与以上放宽安排。
3 过渡安排:
考虑到本调整说明公布时19/20考评年度已结束,因此,对于在该考评年度已符合或部分符合上述要求的伙伴,公司将为其提供相应的过渡安排。具体如下:
3.1 19/20考评年度首次达成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同时新晋创办人营销经理者
可在公司发放19/20考评年度成长奖励计划相关奖金时,领取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首年达成奖;20/21考评年度再度达成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职级,还有机会领取再度达成奖

3.2 19/20考评年度首次达成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但未能同时新晋创办人营销经理者
在20/21和21/22考评年度符合以下要求,将有机会领取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双年奖

需特别提请伙伴留意的是,每户合资格者仅有一次参与过渡安排3.2的机会。如其未能在20/21考评年度保持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职级并同时新晋创办人营销经理职级,将无机会参与过渡安排。日后也无机会领取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双年奖。
【注1】“新晋创办人营销经理”指自16/17考评年度起截至上一考评年度从未达成该职级要求:本人服务的国内市场数不少于3个,且每个国内市场至少有1户创办人高级营销主任。
【注2】合资格者按照上述“2 领取安排”或者“3 过渡安排”,达成创办人助理营销经理再度达成奖领取要求时,将无需考核是否保持创办人营销经理职级。
二、全球职级领导人【注3】新晋职级有机会领取营销经理至创办人高级营销经理双年奖
【注3】“全球职级领导人”指自18/19考评年度起按GAR达至营销总监及以上职级者
1 适用对象:历史曾达成营销总监或以上职级,并首次按GAR新晋职级者
2 领取安排:
自20/21考评年度起,以上合资格者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将有机会领取营销经理至创办人高级营销经理双年奖。在同一考评年度符合多个职级对应的奖金领取要求,可累计领取。每户合资格者只有一次参与领取安排的机会,具体如下【注4】:
2.1 在首次按GAR新晋职级的同时或后续两个考评年度,首次符合上述职级双年奖领取要求,或者
2.2 在首次符合上述任一职级双年奖领取要求的同时或后续两个考评年度,首次按GAR新晋职级
【注4】
- 如已按GAR新晋或再度符合营销总监或以上职级,在首次符合上述任一职级双年奖领取要求的同时,须保持不低于全球营销总监职级
- 如超出以上“同时或后续两个考评年度”的期限,将无机会领取上述职级双年奖
3 过渡安排:
考虑到本调整说明公布时19/20考评年度已结束,因此公司将为18/19或19/20考评年度符合以下情况的领导人提供相应的过渡安排。属地业务部后续将与其沟通安排详情,并提供书面细则。
3.1 在18/19或19/20考评年度,已符合“首次按GAR新晋职级”或者“首次符合营销经理至创办人高级营销经理职级双年奖领取要求”任意一项要求,或两项要求已同时符合者
3.2 按原职级认承方案达成营销总监及以上职级者
为确保营销总监及以上领导人清楚了解以上“领取营销经理至创办人高级营销经理双年奖”的政策,公司将专函知会具体安排,敬请留意!
【附】新晋职级双年奖金额(与现行一致,无调整)


